一、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2、根据本区经济、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,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4、管理、指导本区的依法治理工作。
5、管理、指导本区律师及法律顾问工作,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。
6、管理、指导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。
7、管理、指导本区的人民调解工作、司法所工作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以及公安、司法“110”联动接处警工作。
8、管理、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;指导本区“12348”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。
9、参与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小区的工作。
10、会同本区有关部门指导、监督、检查社区矫正工作,审核并承办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的职责。
11、负责本区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。
12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虹口区司法局设6个职能科室,即:
1、政治处(监察室)
2、办公室(法制科)
3、宣传指导科(依法治区办公室、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)
4、基层工作科
5、社区矫正科
6、律师公证管理科
三、领导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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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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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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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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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 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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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工委书记、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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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区司法局党工委和行政全面工作。分管政治处、办公室(法制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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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 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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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工委副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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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分管局党工委工作。主管纪律检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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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素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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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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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基层工作科、社区矫正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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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 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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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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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律师公证管理科、虹口公证处、区法律援助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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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雨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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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调研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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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政治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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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振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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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调研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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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宣传指导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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